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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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H1N1流感预防教育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09-04-30

                  
省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预防H1N1流感,保证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健康,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正确对待,注重预防。
  二、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饮食卫生。
  三、食用猪产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加热必须超70度,方可食用。
  四、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要洗手;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保持居住场所的开窗通风;避免直接接触生猪或前往养猪场所;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时及时就医,并做好隔离。
  五、注意休息。
  请将本通知告之单位人员。发现可疑疫情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省局工会。
  联系人:龚德锋;电话:85392120

 


                               二00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