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吉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修订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09-04-16
吉水文源〔2009〕26号
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吉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修订工作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水资源〔2007〕158)精神,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省水利厅节约用水办公室的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开展了修订工作。期间,各分局积极配合,认真开展调查。通化、松原等分局工作较扎实,已初获成果,但总的来看仍不能满足修订工作的需要。现要求各分局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大节水调查力度:
1、指导各用水单位做好调查成果完善和数据填报工作。
2、在所填报的表格中注明填表单位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3、责任到人,督促检查,争取相关单位支持。
4、随调查、随上报,随时反馈调查成果。
5、确保在2009年5月10日前将全部调查表格填好上交。
联系电话:85370208、85312756
联 系 人:董惠民 王凤 金颖
Email: wangfeng_1982_76@sohu.com;jy1105@163.com
地 址:长春市繁荣东路555号
邮 编:1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