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客户和相关各方:
吉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隶属于吉林省水利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为水利部。1993年7月,经吉林省水利厅“吉水人函字[1993]71号”文件批准成立。2003年4月,吉林省编办批准各级水文局加挂水环境监测中心分中心的牌子。本中心由省中心和5个分中心组成,分别为:吉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吉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吉林分中心、吉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延边分中心、吉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四平分中心、吉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通化分中心和吉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白城分中心。
本中心于1994年2 月通过国家计量认证考核,并获得国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先后于1997年12月、1999年7月、2003年1月、2004年12月、2007年11月、2009年12月、2011年9月、2013年1月及2016年3月分别通过计量认证监督评审和复查评审。现有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号为:160012081108。
履行社会责任是任何一个组织对社会应负的义务。本中心作为国家级检测机构,肩负了为政府、行业和社会提供技术保障的历史使命,是吉林省境内各流域水环境监测、调查、评价的技术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在制定水资源?;す婊⑺こ袒肪秤跋炱兰?、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以及其它与水有关的国民经济建设和科学研究中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履行好社会责任,本中心依据《计量法》、《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质量手册》等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内容涉及的时间为2016年1月至12月;责任范围包括诚信责任、服务责任、经济责任、环保责任等方面。现予发布,欢迎批评和监督。
一、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立
(一)社会责任方针及目标
本中心的社会责任方针是:“科学、公正、准确、诚信”。其含义是:检测方法科学、行为公正、结果准确、信守诺言。
本中心的社会责任目标是: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确保持续有效运行;维护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坚定不移地执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努力提升为客户服务的水平;加强全员培训,提高全员素质,以规范的行为、过硬的技术、优质和高效的服务赢得良好的声誉;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和福利;持续加强仪器设备的更新,不断提升检测能力;对政府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认真对待,一丝不苟,严密完成每个环节工作,为政府决策和执法提供科学依据;热心公益,为社会公益尽职尽责;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环境?;さF鹪鹑?。
(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主要文件
本中心成立以来,相继依据《计量法》《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质量手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了多层次的管理体系。其中,涉及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文件主要包括:
1、《质量手册》中的“公正性声明”、“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承诺”。
2、《程序文件》中的《人员管理程序》、《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保证公正性和诚实性程序》、《仪器设备管理程序》、《环境控制程序》、《纠正措施程序》、《预防措施程序》、《记录管理程序》、《内部审核程序》、《意外情况控制程序》、《检测结果质量控制程序》、《能力验证程序》、《检测报告管理程序》、《风险评估和控制程序》、《检测人员执业承诺书》等多个程序文件。通过这些文件的保障,使本机构在承担政府部门的任务及委托工作过程中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三)利益相关方的识别和参与方式
1、每次监督抽查时,先制定《抽查方案》,经批准后才予以实施。
2、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hydrojl.gov.cn/)向全社会公布“公正性声明”、“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的评议和监督。
3、按照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文件规定,每年给客户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认真听取客户对结果准确性、行为公正性、信守诺言、工作及时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履行社会责任能力。
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一)履行诚信责任
本中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计量法》《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质量手册》等有关规定,遵守检测的工作程序和执行相应的标准;坚持第三方的公正性,独立、公正地对外开展检验工作,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检验工作不受来自商业、财政等方面的干扰和行政人员的干预;不参与任何有损实验室判断独立性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母体单位、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
每位员工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完成每项工作。严格执行管理体系,并有效运作;认真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及时出具检测数据。通过《检测结果质量控制程序》中规定的一系列措施,保证出具的数据准确、客观、真实。每年都按照体系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工作,不断完善自身的运作体系。每个评审周期自觉接受相关机构的监督评审、复查评审及飞行检查。2016年3月,国家认监委水利评审组对本中心进行复查评审时,评审组专家认为,本中心在组织结构、管理体系、人员、公正性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8月,本中心又接受了国家认监委的飞行检查,获得评审组的好评。
在日常工作中,本中心自觉遵守检测行业的行为规范、商业道德及行业自律要求,公平、公正、科学、客观地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二)维护客户权益责任
本中心通过热情服务、优质服务、及时服务,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保障。一是认真做好客户样品的公正性检测工作,二是给客户提供水环境方面的技术咨询。
(三)承担社会公益责任
本中心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充分发挥水利行业、水文水资源、质量检验等领域的专家资源优势,先后承担了国家对吉林省三条红线制度考核、吉林省水功能区监测、水源地源水水质监测、发布吉林省水质月报、水质旬报、水质年报等,为各级政府部门做好基础性工作。
(四)促进地方标准修订和编制责任
2016年,本中心积极参与吉林省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编制及修订工作。2017-2019年,本中心将相继开展吉林省水功能区、吉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地方标准、吉林省地下水环境质量地方标准、吉林省农田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及编制工作,为地方政府管理、开发及环境?;ぬ峁┛蒲б谰莺图际踔С?,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环境三者和谐发展。
(五)安全保障责任
本中心十分注重实验室及人员的安全保障,建立了《环境控制程序》、《环境?;こ绦颉?、《风险评估和控制程序》、《安全作业管理程序》等体系文件,从而有效保证了实验室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危化品和环境的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控制实验用品的采购、储存、使用,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规范。定期对实验室所有灭火器、喷淋装置、烟雾报警器、洗眼器等安全设施设备和器具进行检查和核实,保障安全可靠。2014至2016年度,本中心还分别组织人员参加了消防安全培训及演习,进一步掌握了消防设施的使用和自救方法等。通过学习必要的安全知识和管理技术、操作要点等事项,提高了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和消除了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员工权益保障责任
全体员工人事关系由母体单位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统一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手续,缴纳社会保险;收入分配合理,包括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各项制度健全。
本中心十分重视人才培养工作,积极为职工创造职业培训机会。每年度都参加不同形式及内容的培训,包括关键检测技术、管理知识、内审员、实验室检测检验资质认定管理等内容。这些培训,帮助职工深入了解水环境领域发展动向、提高了从事水环境质量检测工作的能力,进一步促进了职工综合素质的提高。
(七)报告责任
在日常工作中,当发现水环境污染事故等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提出监测方案。
(八)环保责任
为了做好实验室检测产生废弃物的处理工作,确保符合环保要求,建立了《环境?;こ绦颉返忍逑滴募?,并严格执行。处置的废弃物包括废液、废气、废纸、废样、废弃的培养物等。本中心严格按照程序文件进行处理,确保实验室的废物、废液的处理符合环保要求。微生物废弃物处置前也会进行严格灭菌后才弃置。这样,既最大程度减少了环境对检测结果的影响,保证了测量数据准确有效,又确保了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并满足了环保要求。
三、2016年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二)创造优美检测环境,更新仪器设备,提升检测技术水平,不断满足行业发展需求。
(三)开展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水环境标准化事业。
(四)积极参加认监委、水利部等上级单位的能力验证工作,不断提高检测技术和业务水平。
2016年已经过去三个季度,在新的一年里,本中心作为国家级检测机构,一如既往肩负起为政府、行业和社会提供技术保障的历史使命,在制定水资源?;す婊?、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以及其它与水有关的国民经济建设和科学研究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中心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繁荣东路555号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人:孔繁力 0431-85370208 尹华 0431-85312760
签发人:刘志新(主任)
2016年8月30日